时间:2024-06-20 09:52
一、劳动合同提前离职要付违约金吗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决定提前终止其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时,无需承担任何支付违约金之义务。在此过程中,当劳动者打算申请辞职之时,只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一定的期限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用人单位做出明确的告知即可。进一步说明,对于那些仍处在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而言,他们应该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呈;而对于已经度过试用期并正式成为公司员工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应当在提出辞职前的三十日内预先告知用人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劳动合同中有相应的条款提及提前离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这些所谓的“违约责任”均会被视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提前解除要补偿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状况下,是否须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赔偿存在差别。
具体而言,仅有在符合以下几种特定状况之一时,用人单位才有义务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首先是当用人单位主动要求、并与劳动者就此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
其次,尽管用人单位未能犯错,但由于以下法律规定中的不可抵挡因素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
(一)劳动者因患疾病或工伤,经过法定医疗期满之后依然无法从事原先的工作,或是不能够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新的工作岗位;
(二)劳动者在工作方面表现无法达到标准,经过相应的技能培训或者岗位调动后,仍然不能适应现有工作环境和要求;
(三)劳动合同签订之前所依赖的客观环境显著改变,使原本的合约难以继续维持履行,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开展了友好协商,但未能就变更合同条款取得共识。
最后,按照相关法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规模性的裁员活动的前提下,也应对被裁人员作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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