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1002)及其下设所有专业,具体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22年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3.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精神卫生临床工作3年以上,熟悉各类心理疾病的临床表现和治疗。
4.具备心理科诊疗相关资质,具有精神卫生相关执业证和资格证。
其他说明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基本技能和学科建设能力;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交流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认真踏实、责任心强;
5.具备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及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
6.无海内外犯罪记录。
公招热岗